案例
上班途中斑马线上被撞
赵先生住在乌市迎宾路附近的一个小区。10月14日9时30分,他前往迎宾北一路口的公交车站,准备乘坐51路公交车去红山附近的单位上班。见人行通道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绿灯,他就随着人群往前走,可没想到斑马线才过了一半,人行通道的信号灯就由绿变红,但由于被树叶遮挡的缘故,在他所处的角度并未看清,结果被驶过来的一辆白色小车撞上,导致左侧肩胛骨骨碎。
事情已过去半个多月,虽然已出院,但赵先生只得在家休养。看着妻子一边忙着照顾不满1岁的孩子,一边还得努力赚钱养家,他愈发着急。
“家里经济条件本不宽裕,我这次出事花了不少钱,目前对方的相关赔偿没到位,我连续几个月不能上班,今后一家人怎么办我能不能申请工伤”赵先生担心地说。
其实赵先生之所以提出工伤赔偿的想法,一是因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二是事故责任认定中,对方负主要责任。
解析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赵先生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又该如何定赔偿
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依据该规定,要确定赵先生是否算工伤,首先得确定他遭遇的交通事故受害是否构成工伤,这就得赵先生证明其是在上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并且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车主负主要责任,这样赵先生就有主张工伤待遇的权利。”
对于工伤赔偿的程序,该工作人员说:“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大致有三个步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予以受理的申请,劳动部门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经过工伤认定,构成工伤,而赵先生所在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他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应由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