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从省人社厅传来消息,我省将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上门服务,特事特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纳入工伤保险。扶贫车间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扶贫车间以用人单位方式参保,职工个人不缴工伤保险费。
“扶贫车间”是设置在乡镇、村庄,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的生产加工点。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扶贫车间474个,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2.43万人,其中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扶贫车间约占35%,主要从事服装加工、农产品开发、种植养殖、电子商贸等,属于中等风险行业。
今后,扶贫车间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先缴费后补贴。凡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扶贫车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缴费补贴。
补贴标准为扶贫车间招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之和,每名贫困劳动力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每户扶贫车间享受工伤保险补贴期限为3年。如有贫困劳动力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