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工作的通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全市2020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金华市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全体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我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在我县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020年个人年缴纳1630元,三档2020年个人年缴纳560元。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主要征收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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