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分地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标准2023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3-06-06 08:18

  山东各市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确定了部分地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标准。

  享受主体有哪些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方案。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前,在济南、枣庄、东营参保登记的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在潍坊、济宁、日照、德州参保登记的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其他地市费率不进行调整。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全省降率标准统一调整,具体另行通告。

  用人单位如何享受降低费率法规呢

  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法规,无需参保单位申请,自动享受。

  我省有哪些地市符合降低费率标准呢

  地市 阶段性降率幅度 法规变化情况

  济南 下调50% 降幅增大

  枣庄 下调50%

  东营 下调50%

  潍坊 下调20% 新增下调

  济宁 下调20%

  日照 下调20%

  德州 下调20% 新增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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