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三大惠民利企新政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3-31 09:31

针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情况,近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三大惠民利企新政,其中包括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上饶经济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凡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具体要求为:双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市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公积金征信黑名单,账户余额合计满5万元;单职工在我市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或账户余额满10万元,未纳入公积金征信黑名单,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经市委、市政府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此政策。

在中心城区购房,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仍按原贷款规定的50万元上限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可通过电话预约灵活办理,各管理部需公布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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