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15 08:31
1、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给予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2%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 3、失业人员到劳

1、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给予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2%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

3、失业人员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的;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参加职业介绍的,其所需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费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参见:《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

发布日期: 2000年9月22 日

执行日期:2000年9月22 日

参见:《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1999年4月6 日

执行日期:1999年4月6 日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0592-31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