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流程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1-2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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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的业务经办:

  1、审核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明、与新单位建立的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核对信息无误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提交和。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未开具,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应协助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3、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按照国办发[2009]66号和鲁政办发[2010]50号等文件规定确认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

  4、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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