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正文为您整理了提取对象、额度、频次、凭证、地点、时限等信息,请查收。
一、提取对象
威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额度和频次
职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因加装电梯提取时,总提取额不能超过该户实际出资额且只能提取一次。
三、提取凭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中行、农商银行任一银行I类借记卡;
3.职工或配偶增设电梯住宅的或原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经业主共同确认的协议书原件;
5.一年内的出资证明原件;
6.房屋产权登记人为配偶的,另需提供产权登记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7.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四、提取地点
申请人可以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地址如下:
市区管理部 电话:5231792
高区管理部 电话:5695815
经区管理部 电话:5982831
临港管理部电话:5587783
荣成管理部 电话:7523668
文登管理部 电话:8459070
乳山管理部 电话:6654707
石岛管理部 电话:7381269
五、提取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注:职工及其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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