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居民生育医疗费结算需要携带医院收费票据及相关个人承诺书1份。具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受理地点及时间、办理时限等信息已经整理在正文,请查收。
一、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异地或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住院费用,予以审核报销。资料齐全,正常参保缴费,符合享受待遇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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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原件
2.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信息的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复印件
三、受理地点
威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窗口序号:综合业务窗口1.2.3.4.5.6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