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我市支持线上申领与线下申领两种方式。
一、威海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享受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
1.累计缴费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办理方式
1.线上申请
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威海人社”手机APP、“威海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或者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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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申请
到本人参保地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综合柜员窗口提交申请。
温馨提醒
1.失业保险金是按月拨付到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待遇会在参加社会保险的当月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