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稳定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我市进一步缩短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参保时间,由原来的36个月缩短为12个月。
按照原规定,凡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参保职工, 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申领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本次政策修改后,规定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乌海市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并取得资格证书后,在取得证书的一年内可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时长要求缩短了三分之二,扩大了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范围,为引导企业参保职工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