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湘江岸,清风吹来芙蓉国。6月14日,记者在湖南省劳动保障厅主办的第二届内地与香港工伤康复与预防交流研讨会暨第三届中国工伤康复论坛上了解到:湖南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到400万人,其中农民工近100万人。全省有5、6万人享受了工伤待遇。通过及时系统的康复,预防和减少伤残的发生,使伤残职工恢复功能,生活自理,尊严地生活,体面地工作。先康复、后评残,先康复,后补偿已成为湖南工伤保险发展变化的方向和共识。工伤保险,业已成为人民康复福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04年4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随后,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定和办法,制定了政策。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全省基本形成了统一的工伤保险法规政策体系。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始终将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作为永恒的主题狠抓不放。在推进扩面参保的方法上,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分门别类提出了不同行业的参保缴费政策,对矿山行业按吨煤产量征缴工伤保险费的办法;对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造价为基数征缴工伤保险费;对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行业采取按营业收入为基数或按人头定额征收工伤保险费,缴费方式上可以采取一季或半年趸缴,实行动态实名制等等。同时在工作方式上采取跟踪调度、上门督办、及时通报、重点突破的方式。这些方法方式上的创新有力的推动了参保扩面,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认可和充分肯定。
截止2007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3.02亿元,支出5.54亿元。基金管理上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管住、看牢、盯死的原则,制定了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工作中实行业务、会计、出纳分帐管理,各负其责,互相监督。在待遇支付管理上,量化了协议医疗机构的管理,实行事故快报制度,掌握第一手事故资料,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全省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全省享受工伤待遇人数累计为5.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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