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岳阳将全面启动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二为一,明确将此前由卫生计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经办职能与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经办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从10月份起按照新政策的标准组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范围覆盖职工医保外所有城乡居民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成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市辖区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岳阳将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理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在2016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医保范围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据悉,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涉及到全市500多万城乡居民医保权益。
岳阳市因6县医疗、医保、医药区域差异较大,暂不具备统筹条件,因而本次整合先在城区实行职工、生育、城乡居民医保三类保险市级统筹,6县仍按县级统筹管理,采取市、县分级经办模式。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人。2017年以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逐步提高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对纳入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补贴;对已经建档立卡但没有纳入低保对象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补助等渠道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