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精神,经湖南省同意,并报人社部批准,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张家界市有关养老金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在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同时,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再增加1.4%。
在、项调整基础上,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
在、和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部队转干部,继续按照相关法规来解困标准。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法和标准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