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张家界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9-15 10:04
  一、张家界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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