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翻建、大修自住房证明
在城市内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翻建自住房的,提供乡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大修自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2.翻建、大修自住房费用证明:提供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3.施工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4、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