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10-19 11:04

珠海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都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珠海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相关知识,一起往下看看吧。

1、伤保险待遇申领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

认定为工伤职工;

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认定为工伤职工;

工伤情稳定,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工伤康复价值的,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

7、伤保险待遇申领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8、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9、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10、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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