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为了核算失业保险金支出,经办机构应设置"失业保险金支出"科目。本科目属支出类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贷方登记结转"失业保险基金"科目的金额,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账务处理:
失业保险金支出的账务处理包括支付失业保险金和将本期失业保险金支出结转失业保险基金两个环节。
支付失业保险金的账务处理:
支付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现金方式支付;另一种是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方式不同,账务处理也不同。以现金方式支付失业保险金,借记"失业保险金支出"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失业保险金,借记"失业保险金支出"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失业保险说的是社保给你失业后的生活保障金,不是公司给的:
一年以上才有赔付,一年只给一个月,为平均交付基数的2%,外地农村户口现在可以直接拿身份证去社保局一次性办理,外地城镇户口则分月领。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跟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有关,缴费年限越长,能够领取的期限就越长,在北京,2015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