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职工贷款细则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12 10:05

一、申请贷款条件与要求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的

1.借款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2.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发票或收据;

3.借款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借款人或配偶需有一方为宿州市户籍;

5.其它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

1.贷款额度: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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