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重复纳入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15 08:38

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至50%、门诊用药长期处方、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将从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入手,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用药负担,引导“两病”患者合理用药、规范治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蚌埠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部署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根据《方案》,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需要长期服药干预控制的患者。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享受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不再重复享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门诊待遇。

对于用药范围,《方案》要求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同时,“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医保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

此外,为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方案》推行长处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医疗机构可为其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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