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生育保险津贴补贴标准一览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职工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分娩费用,包括必须的手术费、诊疗费、检查化验费、药品费、护理费、材料费、标准内床位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婴儿诊治费、超标准的床位费、产妇本人要求的无痛分娩、镇痛泵等特殊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由产妇自负。无适应症剖宫产费用,生育保险只按平产标准支付。
产前检查、围产期保胎、终止妊娠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行政部门发布的标准支付;
生育津贴按政策规定的产假时间及日津贴标准计算,日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