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生育保险津贴补贴标准一览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4-17 10:17

  娄底生育保险津贴补贴标准一览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职工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分娩费用,包括必须的手术费、诊疗费、检查化验费、药品费、护理费、材料费、标准内床位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婴儿诊治费、超标准的床位费、产妇本人要求的无痛分娩、镇痛泵等特殊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由产妇自负。无适应症剖宫产费用,生育保险只按平产标准支付。

  产前检查、围产期保胎、终止妊娠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行政部门发布的标准支付;

  生育津贴按政策规定的产假时间及日津贴标准计算,日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之商。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0592-31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