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娄底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娄底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
娄底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办理生育津贴的话由单位办事人员持由单位盖章的生育津贴申请表、结婚证、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医院分娩的诊断证明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由经办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按基本医疗保险程序报帐。由本人申报领取的,还必须提供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己停发产假期间工资的证明。
娄底生育保险报销具体的资料如下: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本人的身份证;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是失业妇女的,提交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娄底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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