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娄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如下。
【受理单位】:村、社区居委会,设有人口计生办证窗口的政务大厅,驻粤联络站。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条件】:户口在本省或婚嫁到本省的18—49岁女性。
发证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未婚育龄妇女,在户籍地;省内流动的,现居住地也可受理。
2、已婚育龄妇女,在婚入地;省内流动的,现居住地也可受理。
3、女方户口在我省,婚入地在省外,申请在我省办证的,在女方户籍地。
婚入地的规定同上。
娄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领取婚证明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
2、申请人向办证方单位或村计生专干提交下列材料:
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
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在驻粤联络站申请办证时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证明其在所辖区域内居住以及急需办理婚育证明的理由。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婚育证明。
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以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婚育证明。对不属于本单位发证对象,未签发婚育证明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5、湖南籍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按照现居住地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现居住地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
6、省内空挂户和长期、多次、多地跨省流动人口,难以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的,由本人递交《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承诺书》,办证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对于通过承诺办理的个案,承诺书应定期集中到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汇总,上传到统一的信息系统,以便基层查询。
7、村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婚育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婚育证明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申请办证的夫妻。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什么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代办吗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前往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申请办理。是可以由他人代办的。其办理的手续流程如下: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
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婚育证明,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不可能是长期有效的,因为机构也不能长期证明你是未婚还是已婚是吧,自身情况也是有变化的,三年的时间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如果婚育证明过期了,过期了就不能用了,这个时候需要重新开证明。另外,如果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那么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三到四个月,不过有的地方开的时候,大家可以要求时间长一点。总而言之,婚育证明是有一定的限期,如果有效期满的,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应当通知育龄妇女在期满前回户籍所在地换领新证。
相关问答
【问】未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理
【答】首先,确定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然后拿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去办理未婚流动人口婚育证。再到计生办办理即可。
【问】异地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异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如下:
1、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离开户籍所在县的行政区域;
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