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与职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要求,我中心决定于10月中旬至11月初对本中心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精减,在账户清理过程中会影响资金进出。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中心将于2019年10月15日0:00至10月27日24:00期间陆续暂停部分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1.自10月15日0:00时起停止汇缴自动托收业务,原托收单位在10月15日至10月21日17:00时止可采用人工送缴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2.自10月16日0:00时起停止网厅、微信等各类综合服务平台的网办业务申请及办理。
3.自10月16日0:00时起停止受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申请和转出审核、省内跨中心个人账户转入/合并申请和转出/并出审核、本市跨行个人账户转入/合并申请等业务。
4.自10月19日0:00时起停止受理跨银行转账的提取类业务申请,停止跨银行发放贷款。
5.自10月21日17:00时起停止受理单位送缴、贷款回收、贷款代扣业务。
6.自10月23日0:00时起停止所有业务的办理,包括各类查询业务。
7.10月28日恢复所有业务的受理与申请。
因账户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1.原定于10月20日发起的冲还贷提取支付业务,因10月15日至27日期间部分业务暂停,提前到10月14日办理。请贷款还款日是13日之前的借款人,在还款日当日早上10点前确保还款账户上留足资金,以防因余额不足扣划失败造成贷款逾期,从而导致冲还贷提取支付失败。
2.10月22至10月25日停业期间无法正常发起贷款扣款业务,期间应扣款的将自动顺延到开业后执行,请借款人留意贷款还款账户余额,并保留足够的还款金额,以防因余额不足扣划失败造成贷款逾期。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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