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9-10 13:12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本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办理条件:缴存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2、所需材料:

  购房证明材料: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增 值税发票原件。

  住房套数证明材料: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家 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提取人的身份证与购房人关系证明、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二、本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办理条件:缴存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 可在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2、所需材料:

  购房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住房套数证明材料: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家 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提取人的身份证与购房人关系证明、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三、本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办理条件:缴存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外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时,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 金;在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住 房公积金。

  2、所需材料:

  购房证明材料:

  ①购买商品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增值 税发票原件以及付款凭证。

  ②购买二手房: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以及 付款凭证。

  购房人购房地户籍或近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原件。

  提取人的身份证与购房人关系证明、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办理条件:缴存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自许可 证发证之日或有关部门的报告、批准文件发生之日起 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2、所需材料:

  证明材料:

  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自住房在乡村的,提供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②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本人产权的《不动产登记证 明》、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 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报告或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的原 件。

  ③还建房、棚改房,需提供当地政府有关证明材 料原件

  住房套数证明材料: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家 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提取人的身份证与购房人关系证明、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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