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劳动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201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企业、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法律规范,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明确。为帮助企业和参保人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将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解答,每天向各位亲介绍一些基本医疗保险小贴士:
问:参保人到外地就医该办理什么手续
答:参保人需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直接携参保就医凭证及病历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授权的经办服务点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参保人需长期在异地居住、就读、工作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居住异地备案手续。
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应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将入院的相关情况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人在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异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须自行垫付,并在出院6个月内,持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单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有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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