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了解到,西双版纳州正式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两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两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住院病人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的费用及检测所需的试剂等费用,可按照甲类项目的标准享受医保报销,门诊病人开展这两项检测的费用,可使用病人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 王晨:“规定核酸检测费不超过65元一次,抗体检测费不超过25元一次,两项检测所需的试剂等耗材,公立医疗机构将按照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合的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属于政府调拨或社会捐赠的,不得收费。核酸检测从原来的240元降到最高不超过117元,抗体检测从原来的200元降到最高不超过39元,降幅比例超过50%,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政府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据了解,此次医保支付政策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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