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理的地点
宜春市府中路与府西路交叉口西100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大厅
二、宜春市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的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由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报汇总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留存;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3、办理
4、送达,现场领取
三、宜春市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