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是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企业财产综合保险主要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大类,以及若干附加险,主要承保那些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又可用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的财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和商品物资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主要区别在于综合险的保险责任比基本险的范围要广一些。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主要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大类,以及若干附加险,主要承保那些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又可用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的财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和商品物资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主要区别在于综合险的保险责任比基本险的范围要广一些。
下列财产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财产。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企业财产保险哪家好,如果一定要比较,只能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产品是否适合你。每企业根据性质、地域等因素的差别对企业财产保险都有一些特殊的需求,很多细节不是每个保险产品都能满足的。这一点需要您详细与保险公司的咨询人员沟通,才能判断该保险产品是否是为您打造,符合您的全部需要。
第二,比的是服务。在产品差不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就至关重要了。理赔速度是不是够快,保险咨询是否能做到信息对称,保险公司本身是否具有诚信的口碑都很关键。这一点,您就需要与保险公司多沟通,亲身体验,另外搜集更多资料,才能做出判断了。
您选择保险产品,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如下:
(1)明确基本险的范围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主要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大类,以及若干附加险。这两种险种包含不同的责任范围,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选择。同时,保险公司一般也会讲明责任免除的范围,您需要细读。如地震,战争等造成的损失一般都不属于保障的范畴。
(2)全额投保还是部分财产投保
一般情况下,全额投保能保证损失的全额赔偿。部分财产投保的,根据损失的比例赔偿。但是您需要随时注意您企业实际资产的价值,如购入新设备需要及时入保,否则影响赔付比例。如果您是存货、物流公司,您公司存货的价值需要合理衡量,才能保证正常赔付。
(3)保险期限多长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在保险单到期前,保险人应通知被保险人办理续保手续。企业应该及时交保,避免保险中断影响到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企业财产保险的赔付需要您提供有关您财产的各种证明材料,一些材料的取的是麻烦的,您应该提前准备。如果证明材料不足,很可能不能正常赔付。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性质确定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在保险单到期前,保险人应通知被保险人办理续保手续。一般根据保险登记簿填制“到期通知单”送交被保险人,以便到期办理续保手段,避免保险中断。
1、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支付赔款结案。
2、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4、被保险人从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三个月内不向公司提交条款中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5、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帐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6、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支付赔款结案。
2、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4、被保险人从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三个月内不向公司提交条款中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5、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帐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6、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