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拂晓报报道, 近日,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对全市养老服务补贴范围进行了大幅扩面,养老服务补贴保障范围由原来的1100余人将扩大到3.8万余人。
为解决养老问题,提高老年人特别是贫困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市多举措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此次印发的实施办法明确,2017年我市将继续实施高龄补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高龄补贴的标准是,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400元。纳入城乡低保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50元高龄津贴。此次养老服务补贴保障范围的扩大,对纳入城乡低保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和纳入城乡低保中60-79岁失能失智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原80岁以上城市低保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不变,依然按每人每月100元执行;农村低保中80岁以上老人,城乡低保中60-79岁失能失智老人的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此次扩面将城乡低保中60-79岁失能失智老人、农村低保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新纳入了养老服务补贴保障范围,仅扩面部分我市地方财政需多投入约1500万元,将惠及全市城乡生活困难老人3.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