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面临过保险拒保,那为什么保险公司会拒绝承保呢?先要了解保险是什么。保险(Insura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在人寿保险方面,基于投保对象之缺陷或危险程度偏高,且预见不易恢复正常状况者,因超出预定死亡率甚远,而无法以任何条件予以承保,则须对其投保申请予以拒绝。对此不适于订立保险契约者,即称为拒保体。拒保之标准随保险是否仅承保强体,或强弱体兼保而异;广义之拒保对象包括再检体,狭义之拒保对象则指具有严重危险,并长期或永久无恢复希望之非保险体而言。
拒保是保险公司的核保员根据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基本要求做出的。保险保的是未来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风险,一旦已经是确定的风险,肯定要拒保,大致有这么几个规律:
1、投保人、被保险人存在的道德逆选择(即投保动机不纯,有故意制造风险的倾向,如已经经营不善,却花巨资高保额投保,投保后放火烧掉保险财产等等).
2、已有各种风险预报后,投保该风险的财产险,如预报有暴雨时,预报期间,低洼区的洪涝附加险有可能被拒保.
3、已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肯定拒保,或已经患病程度较重,投保后很快有可能获得赔偿。
这样做,也是也是确保风险概率的准确反映,给全体参保的投保人一个平等的费率。
中国是单国籍制度国家,一旦失去中国国籍,就不再是中国公民,也就无权享受中国的福利(五险+公积金)。如果去的国家制度不好,再转成国人时候,继续缴费,连续工龄够的话,还是可以享受的。决定不在变回中国国籍了,就去工作所在的地社保机构去做个人帐户终止缴费,再做个人清算。
外国人在中国居住超过一年以上就可以买中国的商业保险。外国人在中国买商业保险需要提供护照以及居住地址证明。
可以选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根据投保规则,如果需要投保《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则需建立主险保障,如寿险或健康保险。
具体保险的险种与保障额度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能力由保险代理人帮助推介与选择。
当保险人决定保险费或者费率时,对风险的评估所考虑可计量的因素,包括地理位置、信用等级、性别、职业、婚姻状况,还包括受教育程度。当然,这些基本要素的使用无论适当与否,常被一些客户当做'不公平'对待或者种族主义,有时会引起关于如何确定保险费的政治争论甚至会引起政府干涉并限制这些要素的使用。
在这方面的反面意见认为,保险从业者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它们要对特定风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进行适当分类。任何从理论上导致损失的风险增加的要素,都要引起费率的增加。这个保险的基本原理必须被保险公司或者保险集团遵循并正确操作,甚至对于非赢利性组织也是一样。因而,用合法的因素对潜在保户进行辨识是保险的中心内容。所以上述关于歧视的争论中唯一被 "不公平"考虑的事就是,一个团体因没有风险增加的实质因素而被歧视。因此,保户通过忍受部分不被接受的因素被使用,来排除对其他保户的要素歧视是必要的。